說明: 動態資料交換(Dynamic
Data Interchange,DDI)的功能同於電子資料交換(Electronic Data
Interchange,EDI);由兩套neuBaseX應用系統(節點,node)自行定義傳送(接收)方的遠端系統
及本地系統要傳送的檔案,即可將採購單,加工單,...及其它資料傳送至遠端系統.
註.DDI亦可解釋為廠商間自行定義的資料交換. |
與EDI的差異: 1.DDI不須第三方服務的認証;
其運作方式只是兩個節點間資料的互換;每一本地節點可以連結至多個遠端節點,
進而形成一個供應鍵體系(Supply
Chin).
2.DDI不須全球產品統一編碼;
由接收端進行首次品名,客戶,廠商與本地系統的連結.
系統會記憶,並自行連結以後的資料.
3.傳送資料的內容及格式由立普頓資訊定義,再由使用客户定義本地系統的傳輸內容
及接受對象;每一節點可以定義傳送方或接收方或兩者.
4.接收端收到資料後,使用者須傳回一個確認訊息(原採購單);
傳送方的使用者收到這個確認訊息後,須再回覆一個確認訊息,這筆資料才會生效.
5.DDI具有遠端資料咨詢的功能.
註.以實際運作層面言DDI偏重於上下游廠商供應鍵的建立. |
與CSS的差異: 1.DDI可視為中衛伺服引擎的簡化版,為依附於網路伺服引擎的一個外掛程式.
2.不可以執行即時傳輸.
3.不可以反映遠端系統的即時庫存,...
4.不具有系統間檔案同步(檔案映對)的功能.
5.不可以直接更改遠端系統的資料.
6.不具有整檔傳送的功能.
7.須透過一個中介檔與本地系統進行連結.即接收端收到一筆資料時,
先存入這個中介檔,再經確認,連結後系統才會將這筆資料傳送至相關的檔案.
8.不可以建立中心衛星系統(CSS).
9.具有遠端資料咨詢的功能.
10.具有審核,回覆,最後確認的機制.
註.所有經由CSS所連節的系統(節點)可視為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,
而DDI間各系統並無任何的從屬關係(相互間只是資料的交換). |
限制: 只限於生成引擎所開發的應用系統. |
啟動:
下列二種狀況發生時網路伺服引擎會自行啟動動態資料交換器:
1.開啟網路伺服引擎.
2.開啟工具箱/系統運作環境/執行動態資料交換. |
結束:
下列二種狀況發生時網路伺服引擎會自行關閉動態資料交換器:
1.網路伺服引擎結束前.
2.關閉工具箱/系統運作環境/執行動態資料交換.
此外,持續超過30秒無法收到網路伺服引擎的訊息,動態資料交換器亦會自行中止運作. |
結構: 動態資料交換由五個要件組成;
1.遠端系統定義檔(Remote System Defined File)
2.資料交換審核檔(Data Exchange Approval
File) ,簽核作業可以取代這個審核檔簽核的步驟.
3.資料交換中介檔(Data Exchange Template File)
4.動態資料交換器(Danamic Data
Exchanger)
5.遠端資料咨詢(Remote
Data Enquriy)
此外,DDI
使用者操作介面的部份亦受權限控管的管制. |
適用於任何一套生成引擎開發出來的應用系統(ERP).
只有 WAN
版系統才有這個功能. |